大量研究表明,孕妇如果用药不当,尤其妊娠早期,往往可引起流产或早产,甚至造成先天性功能障碍或畸形。因此,怀孕期间医生切莫乱开药,孕妇切莫自行乱服药。故妊娠期用药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妊娠头三个月用药要特别谨慎,要根据胎儿生命不同发育阶段选择不良反应少、副作用小的药物,由药物引起的胎儿损害或先天性畸形,一般多发生在妊娠的头三个月,特别是前八周内最为突出,所以在这期间凡有可能引胎儿畸形及流产的药物都应禁用。

   (2)在整个妊娠过程中,用药要权衡利弊,尽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安全的药物。在整个妊娠过程,即使对母体不致危害的药物,但对胎儿可能会产生损害。因此,在给孕妇用药时,要考虑与权衡所患的疾病与药物或能导致胎儿伤害之间的轻重与利弊,如非必需,应尽量不用。

   (3)选用适当的剂量和用药的时间。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对孕妇来说,由于血流动力学改变,内分泌的调节以及代谢的变化使孕妇对药物的作用比较敏感。对胎儿来说,大剂量长时间应用肯定比短时间小剂量应用的危害要大。

   (4)经常测定孕妇血浆中药物浓度,以便及时调节剂量。这样既可使靶器官获得有效的药物浓度,又可保证胎儿体内的浓度不至太高。

   (5)应当尽量避免应用新药。凡属于临床验证的新药,以及疗效不肯定的药物都不要用于孕妇。

   (6)对子宫有收缩作用的药物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麦角胺及麦角新碱等。

   (7)开展药物对孕妇及胎儿影响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以监护孕妇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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